返回 >重庆市2019年高考报名开始

重庆市2019年高考报名开始

发布于:2018-12-07 11:26:22

报名时间:

全市考生网上报名:2018年11月7日至11月16日

报名网站:

http://www.cqksy.cn

   http://www.cqzk.com.cn

3月份的高职分类考试和6月份的全国统考报名工作统一进行。

报名条件

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两类,考生可分别通过高职分类考试和全国统考进入普通高校学习。通过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全国统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同等待遇。

 

我市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统一进行,考生报考时不再区分本、专科层次。报名共设四类,考生只能选择一种类型报考。

 

考生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为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满足下列第(一)(二)(三)(四)条之一者可报考普通类,满足第(五)条者可报考高职对口类,满足第(六)条者可报考中职直升类,满足第(七)条者可报考单考单招类。未涵盖情况由报考人员提出申请并上交相关证明材料,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区县招考机构”)签注初审意见,报经市教育考试院会同相关部门审查,合格者方能报考。

 

(一)截至报考当年9 月30 日(含)往前连续推算(往届生学籍从毕业当年往前连续推算),报考人员至少具有我市3 年户籍和高级中等教育阶段3 年学籍。

 

(二)报考人员具有我市户籍或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不足3 年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自出生之日起至报考时户籍一直在我市;

 

2. 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其父或母为区县级(含)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优秀人才、区县级(含)以上政府审批的招商引资项目的主要投资者、部队复员军人、部队转业军人;

 

3. 因家庭变故、其父或母工作调动等原因随其父或母户籍已落户我市;

 

4. 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在国外就读达到高级中等教育同等学力,回国后本人户籍已落户我市。

 

(三)报考人员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

 

(四)报考人员以“非重庆户籍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随迁子女”)身份报考普通类时,考生及父或母至少一方须具有重庆市公安机关颁发的3 年有效期内的《居住证》、考生须具有3 年在重庆高中阶段学校连续完整的学籍并实际就读,其父或母须提供在渝3 年及以上的合法稳定工作和居住证明(包括连续3 年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证明)。

 

(五)报考高职对口类时,报考类别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除艺术类、其他类外,报考人员须持有与报考类别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仅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具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等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毕业生报考。报考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我市中职阶段连续3 年完整学籍(含经市教委认定实行弹性学制、学分制学校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并实际就读;

 

2. 具备我市3年及以上户籍的中职毕业生或满足上述第(二)(三)条任一条件且为我市中职毕业生。

 

(六)报考中职直升类的人员须在中职阶段被录取为“三·二分段制”“五年一贯制”

“五年制”“三·四分段制”类别,且具备3 年我市完整中职学籍。

 

(七)报考体育单招、残疾单招的人员应具有我市户籍或学籍。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上一年度参加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受到“下一年不得报考”处罚的考生;

4.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经重庆市教委审批录取的高中起点一年制和二年制非重庆户籍的中职考生,户籍迁入我市不足3 年者。

报名环节

 

(一)报名资格初审

 

1.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区县招考机构设置的报名点报名。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重庆市户籍或学籍不足三年,但满足重庆市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填写《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特殊情况人员资格审查表》(可向区县招考机构索取,下同),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务工随迁子女需填写《重庆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普通高考报名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市外回渝报考的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学业水平成绩和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市内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往届生)需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

 

2. 报名点依据报名条件对预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认真审查考生学籍和户籍,验证并收齐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

 

3. 报名点扫描初审合格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注意要仔细核查考生出生年月,对明显异常的须提醒考生核查。

 

4. 各报名点将初审合格的特殊情况人员和务工随迁子女报考材料汇总至区县招考机构审查。各区县招考机构对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生成网上报名的密码。

 

(二)基础信息采集

 

报名点在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后,为考生生成报名信息采集密码(请考生妥善保管本人密码,第一次登录必须修改)。考生登录重庆招考官方网站,凭身份证号和报名信息采集密码登录“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在网上准确完善所有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前应仔细阅读《考生必读》中有关内容,先填写《考生必读》中的报名草表,将草表中所列信息准备无误后,按照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要求和本书中的说明,登录系统逐项准确填报。报名信息是考生资格审查、考试和录取、报到注册、学历颁发的重要依据,如果信息缺失、错漏将造成考生录取后无法在教育部注册,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后果。考生须对信息填报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受理身份证号和姓名的更改。

 

(三)缴纳报考费用

 

考生核对网上报名信息无误后,按重庆市财政、物价部门规定标准在报名点缴纳报名费、考试费和体检费,同时缴纳订阅的各项配套资料费。残疾单招和体育单招考生只缴纳报名费、体检费。普通类兼报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还须同时缴纳高职分类考试费。体育类、高职对口类(不含高职对口艺术类、其他类)考生还须同时缴纳专业考试报考费。艺术类考生须于11 月21 日—25 日,自行在“重庆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报名系统”网上缴纳专业考试费。

 

(四)编排考生号、打印校对卡

 

报名信息采集结束后,区县招考机构按照编排规则为每一位考生编排当年报考的全国唯一编号,即考生号。各报名点打印《报名信息校对卡》交考生核对,确保身份证号、姓名、报考科类、体考专项(体育考生)、高职分类考试报考标志、高职对口报考类别、笔试语种等信息准确。如有错误要及时向区县招考机构申请更正。考生报名相关信息须进行学校和区县招考机构两级公示。

 

(五)电子摄像及指纹采集

 

考生凭身份证和《报名信息校对卡》进行电子摄像,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按区县招考机构的规定执行。考生照片采用蓝色背景一寸齐胸近期正面免冠像,要确保清晰、准确。

报考艺术类考生在电子摄像时还需采集左右手拇指指纹各2 次,要求手指肚朝下,平放在指纹采集器窗口,采集前要确保左右手拇指表面清洁无污物。

 

(六)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信息采集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会同市公安局、市教委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通过身份证号对考生姓名、民族、户籍所在地等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核;通过高中学籍号对考生学籍年限情况进行审查;对报中职直升类的考生还需审核当年市教委签章的录取名册,验证是否符合中职直升类报考资格。如发现有学籍弄虚作假,坚决取消其报考资格。报考资格审查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中完成。

报名结束后,区县招考机构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交考生签名确认,在建档时装入考生纸质档案。

 

特别提示:为保证考生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因信息不准确带来影响录取、报到、注册、办证等问题,考生在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得随意更改自己的姓名,否则无法进行学籍注册。


客服热线/ 虚假信息举报:023-67036800, 邮箱:1623484783@qq.com
Copyright © 2012  北京百圣华地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号:渝ICP备1100711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