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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中考泄密案一审宣判 6名被告人被判刑

发布于:2016-09-30 14:48:35

新华社济南9月30日电(记者 娄辰)29日,山东菏泽中考泄密案一审宣判,彭某某等6名被告人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记者从菏泽市有关部门了解到,今年中考期间,菏泽市部分学生家长反映思想品德科目部分考题被提前泄露。菏泽市有关部门随即成立了联合工作组,发现牡丹区实验中学在中考思想品德科目考试中存在泄题行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菏泽市教育局和牡丹区实验中学的6名涉案人员采取了强制措施。

  据了解,菏泽市纪委、监察局还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给予党政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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