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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峰乡中心小学法治建设工作规划

重庆市忠县兴峰乡中心小学校发布于:2016-04-25 14:21:26

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快推进法治忠县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增强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执教的能力和未成年人法律素质,促使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市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为宗旨,科学筹划,整体推进,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推动法治忠县建设进程,努力提升忠县作为重庆市教育强县的法治品位,为我县创建“库区工业高地,重庆品位小城,中国幸福橘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目标

依法治校的基本目标是: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工作机制;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明确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普法教育全面深入,干部和教职工的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教师熟悉本职工作所涉及的法律法规,依法施教,为人师表;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并能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师生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力争在2015年把我校建成“依法治校示范校”。

三、任务和措施

(一)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各项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师生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形成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为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一、加强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保障和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提高其综合能力,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稳定。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是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课堂教学,保证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是编印配备法制宣传教育材料,做到学生学法有课本、教师授课有教材;

三是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广泛开展第二课堂学法用法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生动、直观、形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是聘请政治觉悟高、宣讲能力强的政法干部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协助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学校的法制宣传教育搞得生动活泼。

第二、认真抓好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领导干部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组织者、管理者、实施者,必须带头学法用法,并以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带动全校师生员工的学法用法。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二是结合学校建设发展实际,着重学习十八届十中全会中关于依法治国的理论,《宪法》、《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位老师法律理论水平,增强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三是把领导干部的学法与政治学习有机结合起来。

第三、认真抓好教职员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教师法制教育制度,并把教师的法制教育纳入师资培训工作,并根据教职员工工作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组织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等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他们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必要的法律规范,提高其指导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培养学生法制观念的意识和水平,做到依法办事,依法施教,为学生的学法、知法、守法起到表率作用。

(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法实施规范管理。

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使全校各项工作、各项活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依法对全校实施“全时、全员、全方位”的综合性的规范管理,保障全校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学校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健全和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依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健全民意反映制度、重大事项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的规定,依法管理好学校财产。建立学校规章制度出台前法律审核制度,并对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建立高素质普法宣教骨干队伍。

建立以法律专业教师为主体的法制理论和规范宣讲骨干队伍,以党支部、少先队辅导员为主体的普法教育管理骨干队伍,结合学校中心工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周(日)、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比赛、法制征文评奖、法制图片图书评展和法制文艺演出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活动,扩大声势,努力创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整体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保障各项工作有效运行。

加强监督检查,是依法治校工作有效运行的保障。根据依法治校总体规划的要求,制定出具体工作目标和考核细则,将具体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单位,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把各个部门、单位的完成工作目标任务和全校的工作目标融为一体,纳入年终考核,成为考核部门和领导干部经及教职工的重要内容。

实行依法治校领导组成员分工联系制度。领导组成员要定期向依法治校领导组汇报学法用法和依法治校工作情况。建立干部、管理人员、教职工学法、守法、执法考核制度,把是否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能否依法治校作为干部职工考试、考核和聘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实施步骤

(一)2013年1月底前,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学校法治文化建设领导机构,制定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准备宣传教育教材。

(二)2013年1月至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实施法治文化建设规划和工作目标。召开法治文化建设示范校工作会议。举办二至三次法律知识讲座,组织开展全校性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配置法律法规学习材料。

(三)2013年6月至2013年11月为法治文化建设的全面实施阶段。根据规划的总体要求,结合每年学校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制定年度工作安排,印发各个部门和单位执行。定期组织法学专家给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讲法制理论课。

(四)2013年12月为考核验收阶段。依据本规划的总体要求,对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检查,考核验收。

(五)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全面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

依法治校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和系统工程,必须在校党政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领导作用,齐抓共管,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广大师生员工特别是各级干部要充分认识依法治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把依法治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作为一项工作来抓。

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加强学校依法治校领导组及其办事机构,负责制定规划并做好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工作,并把这项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真正摆到重要议事日程。

全校各级组要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并结合本级组的实际,搞好工作安排,制定相应措施,做到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真正达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使依法治校工作在各层面、各环节落实,不断提高依法治校的总体水平。

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要从本校发展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负责制定和实施本校的法制宣传年度工作计划,并具体组织落实。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调查研究,使这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保证本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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