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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科开展《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专题宣讲会

发布于:2021-06-29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及《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要求,6月24日下午,按照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安排,我校在金融仿真中心举行了《重庆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专题宣讲会。重庆市教育评价改革咨询指导委员会专家、原重庆师范大学校长周泽扬教授应邀来我校宣讲,会议由副校长李庆主持,全体校领导、中层以上干部及师生代表参加了宣讲会。


   本次宣讲中,周泽扬教授重点围绕《总体方案》出台的背景、过程和意义,基本定位、考虑和特点,主要内容和精神,有关会议精神和贯彻落实要求,组织实施等方面深入介绍了《若干措施》传达的重要精神,围绕教育评价“为什么改”“改什么”“如何改”进行详细分析。周泽扬教授指出,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谋改革就是谋未来。《若干措施》是我市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是指导我市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全面牵引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体制改革,为深化教育领域改革注入强大动力;必将深刻影响学校如何办教育、政府如何管教育、社会如何评教育和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全面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


   新时代高校教育评价改革,必须树立发展性评价理念,处理好教师发展与学生发展、社会发展的关系,健全分类评价机制,分别设定基于学生发展的教学研究、基于学科发展的科学研究和基于社会发展的应用研究等不同类型的评价标准,推动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真正落地见效,不断提高教育评价改革服务能力和水平。


   宣讲完毕后,李庆讲话指出,教育评价改革事关我校教育发展方向,通过周教授的解读宣讲,学校深入了解了《总体方案》以及《若干措施》的文件精神,对我校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市委关于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精神和要求,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后续将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落实具体举措,精确完成时限,制定本校改革的“施工图”、“路径图”和“时间表”,扎实高效地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各项任务。重庆城科现已完成了自查、学分银行建立及试点校的建立等工作,今后将通过进一步完善定期自查自评机制,持续推进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卢中阳/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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