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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拔山镇中心小学校关于印发 《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15-10-27

拔小发〔2015〕10号

 

忠县拔山镇中心小学校关于印发

《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年级组、各班级:

   近段时间,学生在集合集会、出操、课间休息、校外活动等方面表现出习惯较差,校园内外乱丢乱扔现象较为普遍,为落实全县创全国文明县城和拔山镇创重庆市卫生镇的各项活动,增强全体教职工教育管理的责任意识,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整治活动,现将《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请遵照执行。

忠县拔山镇中心小学校

二○一五年十月十日

附:

忠县拔山镇中心小学校

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增强全体教职工教育管理的责任意识,促使学生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针对学校养成教育工作实际,特拟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结合工作实际,狠抓细节,注重实效,推动学校养成教育工作越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二、活动目标

    1、通过活动的开展,让全体教职工思想得到统一,认识得以提高,形成“全员育德”、“全方位育德”、“全过程育德”的浓厚氛围;

    2、进一步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意识,能自觉、主动、积极地参与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促使学生由他律向自律转化,形成良好的品德,养成良好的习惯。

三、活动时间:2015.10.12至2015.11.10

四、主要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活动开展。

学校成立学生养成教育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江庆文校长任组长,毛昌海、王华平、张义权、黄小平同志为副组长,杜恩祥、秦庆春、叶将军、骆宗成、罗茵、郭玉玲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督导与考核。

2、抓好起始年级,做好相关训练。

学校决定,用一周的时间,开展一年级新生入学教育活动,重点训练一年级新生,做到站有站像、座有座像、能专心听讲、集合集会出场、退场有序,队列整齐、文明有礼貌等。此项工作由班主任和相关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安排教导处提供)。

    3、加大督查力度,加强教育管理。

①学生课间、午间休息时间的行为表现,由值周教师和校园小督察负责督查,制止和纠正学生中的不良言行,并将学生违纪违规现象予以记载。

②蹲点行政负责督导学生集合集会和出操秩序,将违纪违规学生予以登记并送至学校二会议室进行个别教育。事后由班主任将其领回进行再教育。

    4、实行考核制度,增强责任意识。

①一年级新生的入学教育活动,学校实行考勤登记。组织实施人员凡不假缺勤者,一律按旷工论处。

②专项整治活动期间,学生违纪违规现象每班不得超过30人次(以蹲点行政和校园小督察的记录为准)。凡超过1人次,扣班主任0.01分,搭档的语文或数学教师扣0.005 分。此项扣分纳入年度考核和职称评聘中,三年内有效。

   5、加强信息报道,进行总结表彰。

在活动期间,学校德育部及时做好数据统计和情况汇总工作,并将情况上报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同时,通过学校公示栏将情况定期予以公布。活动结束后,学校召开总结会,并对做得好的班级和个人进行表彰。

                                         

                                           忠县拔山镇中心小学校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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