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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重庆市武隆区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整顿 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2019-05-07

共青团重庆市武隆区委员会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整顿

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团委,各街道(系统、行业)团工委,各中学团委,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团(总)支部,各公司、青年社会组织团组织:

根据团市委《关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整顿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渝青发〔2019〕7号)要求,团区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整顿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任务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将工作开展情况和遇到的问题及时报告团区委。

 

    共青团重庆市武隆区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高能,77726616、17783289088;传真号:77726532;邮箱:1552626013@qq.com)

 

 

 

 

 

 

 

 

 

 

 

 

 

 

 

 

 

 

共青团重庆市武隆区委

关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整顿第一阶段工作

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以及共青团重庆市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团市委《关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整顿第一阶段工作的通知》(渝青发〔2019〕7号)要求,制定我区团的基层组织整顿第一阶段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9年5月底之前,全面理顺全区团组织的隶属关系,撤并全区空壳团组织,逐一认证完毕现有团员身份,进一步摸清家底,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数据更新完善。

二、主要内容

(一)理顺组织隶属关系。2019年4月30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地本系统各级团组织隶属关系,确保架构清晰、挂靠合理。

1.乡镇团组织。按照“乡镇团委-村社区团(总)支部-村社区团总支部下辖团支部”,“乡镇团委-集体经济组织、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团支部”理顺隶属关系。

2.学校团组织。按照“区教育团工委-中学团委-校教工团支部、班级团支部”,“区教育团工委-小学教工团支部”调整优化隶属关系。

3.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除教育和卫生系统外的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区机关团工委-区机关事业单位团(总)支部-区机关事业单位团总支部下辖团支部”理顺隶属关系。

4.卫生系统团组织。按照“区卫生系统团工委-区医疗卫生机构团组织”理顺隶属关系。

5.区金融系统团组织。按照“区金融团工委-区金融机构团支部”理顺隶属关系。

6.区属国企团组织。除金融系统外,按照“区属国企团委-国企团委下辖团支部”理顺隶属关系。

(二)撤并空壳组织。2019年4月30日前,全面认真排查团委下面无团支部的空心团委和支部下面无团员的空心团支部,各乡镇、中学团委,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汇总填写空心团组织统计表(见附件1、2),并将加盖公章的统计表报至团区委,在团区委同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沟通研判基础上,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利于推进工作的原则进行科学撤并。

(三)认证团员身份。2019年5月31日前,以团支部为单元,组织逐一全面认证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现有团员身份。

1.认证依据。2016年后发展的团员,以团市委统一配发的带编号《入团志愿书》为唯一认证依据,凡入团时未满13周岁、没有团员发展编号或超出号段发展的,一律不承认其团员身份。2016年之前入团的,能提供《入团志愿书》、团员证(2017或2018年度进行过团籍注册)、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公章,由团的领导机关或基层团的委员会开具)三者之一,可承认其团员身份。

2.认真核查。若团员身份认定存疑,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依据,原入团团组织、现单位团组织应积极协作核查处理,不得相互推诿扯皮,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告上级团组织妥善处理。由于农村团员具有流动性快、大等特点,导致难以查证团员档案资料,增加了认证难度,各乡镇团委在组织村社区团支部对存疑农村团员身份认证时,切不可简单作不承认处理,应分情况妥善处理:一是可查证入团依据的,则尽可能通过同入团组织、入团介绍人及团组织关系后续转入的各团组织等相关团组织和人员查证其团员身份;二是虽难以查证入团依据的,但其本人坚持其团员身份的,由乡镇团委于5月20日前汇总报团区委研究处理,相关统计表见附件3;三是难以查证入团依据的,其本人也放弃查证,则不承认其团员身份。其它系统团组织类似情况,参照农村存疑团员以上处理方式执行。

3.补办资料。在认定的过程中,同步完善团员档案,团员档案包括入团申请书、发展团员登记表、书面思想汇报材料、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资料,对缺失的档案资料进行集中统一补办,所补办的每份资料均一律用红色签字笔在资料的右上角以正楷字体注明“补办”字样。2016年后发展的团员,其补办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应在相应位置以正楷字体准确写上团员发展编号。

(四)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信息。根据理顺、撤并后的团组织结构和状况,团员身份认证后的实有数据,同步完善智慧团建系统团组织树结构和各团支部团员、团干部信息数据。

三、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基层团组织整顿是团中央、团市委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团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基层团建工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事关团员身份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全区各级团组织要切实重视起来,提高认识,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工作下沉和落实到每一个团支部,形成上下联动、有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确保整顿工作科学有效。

(二)争取支持,抓好统筹。团员身份认证工作涉及档案管理、档案核查等方面,事务繁杂,要求细致,应积极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争取工作统筹、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大力支持,推动下辖团组织有序认真开展好工作。

(三)把握节奏,及时反馈。各乡镇、中学团委,各团工委,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团委(团总支)要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增强推动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韧劲,确保基层团建工作真实有效。工作应先易后难,分类推进,逐个完善。在工作推进中遇到问题,应及时同团区委报告和沟通。请于4月29日前报送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理顺组织隶属关系工作情况,于5月29日前报送团员身份认证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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