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度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我区中小学德育工作,引导学生争做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树立先进典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8~2019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武隆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只在普通中小学应届学生中进行评选,各校未办理学籍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武隆区先进班集体,在普通中小学各年级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参评条件。
1.在学校是个好学生。思想品德行为表现获得同学、教师、家长、社区好评;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遵守学校各项规定,尊敬老师,友爱同学,仪表整洁,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有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能独立思考,善于提出问题,善于总结反思,善于汲取他人经验和处理信息;乐于参与集体活动,善于与他人合作,理解尊重他人,愿意与人交流和分享;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保持良好的竞争心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级达到良好以上;学习成绩优异,中学“三好”学生,应有5门以上学科达到优秀等级,其余学科应达到良好等级;小学“三好”学生语文、数学学科应达到优秀等级,其余学科应达到良好等级。
2.在社会是个好公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符合时代精神的、坚定的理想信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争做新时代好少年、“五心四好”小公民,模范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纪守法;善于杜绝不良诱惑,有自制力;自尊自信,珍爱生命,有一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兴趣广泛,生活方式健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在家庭是个好孩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体贴家长,关心邻里;能够学会待人接物,力所能及地料理自己的生活,学会为父母分忧。
(二)优秀学生干部参评条件。
除具备“三好学生”的标准,还应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在积极、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班集体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和示范作用。
(三)先进班集体参评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干部群体,班、团、队组织在班级事务中发挥了核心作用;全班同学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自治自律能力,形成了目标明确、纪律严明、明礼诚信、团结友爱、积极向上的良好班风。
2.具有为报效祖国而勤奋学习、互相帮助、锐意进取的浓厚学风,全班同学能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地发展并在原有基础上有较大提高。
3.能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课外活动和校外教育活动,全班同学坚持每天一小时的体育锻炼,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三、评选要求
(一)各校在评选时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民主;严禁在评选中徇私舞弊,如有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
(二)各单位应按照名额分配(各校必须进行初选并推荐1人参加县级评选)和评选范围、条件进行严格评选,并认真填写推荐表,主要事迹不得少于800字。
(三)推荐表经学校签署意见和盖章后,于2019年5月10日前纸质1份上交基础教育科,并将学校推选人员统计表(附件8)以电子档形式上传基教科。逾期未报和不符合要求者作自动弃权处理。
附件:1.武隆区2018~2019学年度中小学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武隆区中学区级“三好”学生推荐表
3.武隆区中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武隆区中学区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5.武隆区小学区级“三好”学生推荐表
6.武隆区小学区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7.武隆区小学区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8. 学校推选人员统计表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18年4月12日
(联系人:刘群,联系电话:777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