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教工委发〔2019〕15号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重 庆 市 武 隆 区 教 育 委 员 会
关于对桐梓镇中心小学校全区通报批评及
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的通报
3月1日19点33分,网民在微博发帖称“武隆区桐梓镇幼儿园学生日常饮食缺乏营养,只有面条和炒饭,并且该幼儿园将未清洗餐具让学生二次使用”。3月6日,区教委接到重庆市教委信息反馈后,对桐梓镇中心幼儿园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及食品安全方面开展调查,存在五个方面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政策宣传不到位。经现场询问食堂从业人员及部分教师,对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补助范围、实施办法等政策知晓度不高;挤占学生膳食经费。该园收取每生每天伙食费5元,加上国家每生每天补助的4元,全天伙食费用为每生每天9元。经成本核算,每生每天膳食费支出仅为7元左右,另外2元用于发放食堂从业人员工资,存在挤占学生膳食经费的问题;供餐质量较差。该园从2019年春期起每天提供的午餐米饭均为炒饭,早餐有时提供面条。该园在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前午餐标准为4.5元至4.8元,而实施后午餐标准降低为4.2元;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该园幼儿使用餐具一直由学生自带,调查当天 11时30分左右,发现教室有许多幼儿早餐餐具摆放在课桌上,未清洗,更未消毒,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校园环境卫生较差。调查当天,发现幼儿早餐时散落在活动场地、楼梯走道的饭菜未清扫,教师办公室物品堆放较杂乱,清扫不及时。
为扎实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校园食品安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经2019年4月8日区委教育工委党工委会第33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桐梓镇中心小学校全区通报批评;由区教育工委对桐梓镇中心校校长何晓凌、副校长(兼任幼儿园园长)赵小刚、后勤主任(兼任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潘学贵三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桐梓镇中心校免去刘艳梅(幼儿园临聘人员)副园长职务。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教育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之一,校园食品安全是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根本,各校要深刻吸取桐梓镇中心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全面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健康、有序实施。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将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和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及时通报曝光,扎实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落地,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发: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校。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