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学生涉水、玩水、游泳等行为增多,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易发期。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教基司函〔2019〕7号)精神和市教委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学校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的安全提醒,告知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为切实做好2019年预防溺水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夏季是学生溺水事故的高发季节。人命关天,生命高于一切。各校(包括幼儿园)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学生溺水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防溺水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务必落实预防溺水事故教育提醒责任。要将防溺水工作摆在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迅速成立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究近年来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特点,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制定预防学生溺水专项工作方案,有计划地开展系列防范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杜绝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
二、高度重视,深入开展防溺水专项教育
各校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以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安全教育。要求每周有专项教育内容、有记录、有影像资料。采取安全法制课、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途径,通过大量惨痛的案例、防溺水宣传片、防溺水安全教育挂图和卡片等多种资源,通过安全教育平台、校园广播电视、宣传栏等传统载体以及QQ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介绍预防溺水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让每一个学生明白私自下水游泳玩耍的极端危险性,掌握预防溺水知识和遇险逃生、自救互救技能。在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宣传教育的过程中,要注重“三个”强化。一是强化“七不三要”教育。“七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三要”: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手盲目施救。同时,组织学生签订“学生预防溺水事故保证书”,教育学生严禁私自到江、河、溪、池、水库等水域游泳、摸鱼、捉蝌蚪、抓螃蟹、打捞物品、戏水等,让所有学生对“七不三要”的内容真正做到入耳、入心、入脑、入行动。二是强化重点时段防溺水安全教育,每天放学前务必进行一次防溺水安全提示,每周播放防溺水宣传片,节假日和暑假前上一堂防溺水专题教育课,教育提醒学生主动远离危险水域,加强自我保护,避免学生放学后、周末及节假日出现溺水事故。三是强化农村学生、尤其是男生和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防溺水安全教育。确保防溺水教育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名学生。
三、家校联动,落实家长监护责任
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家校联系,从4月中旬至10月底务必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提示,提醒家长落实监护责任。要通过家长会、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群、QQ群等多种渠道就预防学生溺水事故专题同每一名家长联系,提醒家长加强放学后、周末及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监护,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职责,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严防溺水事故发生。各校务必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家长的信》印发下去(见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19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确保发放到每一名学生家长手中(对于因外出打工等原因长期不在学生身边的学生家长,也要采取适当的方式送达家长),要求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亲自签字,并将“回执”及时收回存档备查。使预防溺水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皆知、应知尽知,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四、密切协作,切实加强危险水域安全监管
各校要对学生上下学沿途和校园周边水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摸排,建立隐患台账,在四月中旬前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以当地党委政府牵头组织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相关部门、街道、社区(村社)对相关水域的安全防范责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人员,加强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水域周边居民的防溺水宣传教育,协调当地公安、水务等部门以及乡镇安监、社区(村社)组织力量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江河湖泊、山坪塘、水库、水池、渠道、工地积水形成的坑塘等重点及危险区域的安全管控,在危险水域设置警示牌或标语,安装防护栏或设置安全隔离带,落实看管人员,进一步加强对溺亡事故多发点的防控,坚持日常巡查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有效整治,做到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督查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各校要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健全和完善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各校主要负责人每月要对本单位防溺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办学集团、乡镇中心校每月要对辖区内村完校防溺水工作开展一次全面检查,跟踪督办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区教委将对各校落实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将预防溺水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导致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学校,将进行警示约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六、加强政务值班,及时信息报送
各校要严格执行政务值班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严肃值班纪律,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各校要安排专人负责,获知事故信息后,在1小时内电话、2小时内书面报告事件初步情况,发生溺亡事故报送信息时一并报家长签字“回执”;对未确定事故信息的要跟踪了解,及时掌握事故情况;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要及时续报。
附件:1.学生预防溺水事故保证书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11日
附件1
学生预防溺水事故保证书
我郑重地向家长(监护人)和老师保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时时处处谨慎小心,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确保自己的生命安全。在防溺水方面,我保证做到以下“七不三要”:
“七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堰塘、水井边玩耍;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要”: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手拉人等盲目施救。
我会珍爱生命、注意安全、保护自己,平安上学、回家,发现其他同学有危险行为及时劝阻,并向家长、老师、学校报告,请家长(监护人)放心,请老师放心,请学校放心!
保 证 学 生(签字): 年级 班
家长(监护人)签字:
班 主 任(签字):
年 月 日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