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2019年党费计算方式发生变化。2月22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临时通知〔2019〕1号)第二项党费计算公式中,1、2小项变更情况补充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人员党费基数计算公式变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保留津补贴(129)+规范津补贴(即指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70%,奖励性绩效工资30%不再列入党费计算)-个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保-大病医保(5元)-住房公积金;
二、工勤人员党费基数计算公式变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保留津补贴(129)+规范津补贴(即指每月基础性绩效工资70%,奖励性绩效工资30%不再列入党费计算)-个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基本医保-大病医保(5元)-住房公积金。
党务工作人员向本单位会计索取2019年个人新工资表据实核算,于2019年3月27日18:00前将本支部党费台账(电子档)交罗仁伟审核,邮箱:250955137@qq.com。第一季度已交党费按新标准多退少补。联系人:罗仁伟;电话:77720032、13896505439。
中共重庆市武隆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25日